雲林縣立四湖國民中學一○三學年度第一學期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辦法
一、依據:
1.國民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計畫綱要。
2.本校交通安全教育計畫。
2.本校交通安全教育計畫。
二、目的:
為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,以養成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及交通秩序,避免意外發生,達到實施交通安全教育的目標。
三、任務:
1.審查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。
2.充實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設施。
3.督導交通安全各項教育活動之設施。
4.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有關問題。
5.協助各科教學活動配合事項。
6.執行本會各項決議事項。
7.對本校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項之檢討與改進。
四、組織與職掌:
1.本委員會主任委員一人,由校長兼任,綜合本校交通安全教育一切有關事宜。
2.設副主任委員一人,由訓導主任兼任,協調及配合有關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活動,督導實踐及考查成效。
3.委員:由各處室主任兼任,負責執行充實並維護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教學設備及環境佈置。
4.總幹事:由訓育組長兼任,負責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業務之推廣及校外交通安全之維護。負責交通安全常識之訓練
5.各班級導師:負責執行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活動,維護學生校外交通安全。
6.開會時間:每學期開始及結束前各一次,必要時開臨時會議。
五、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後實施之,修正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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